中山市农业局采购执法服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受中山市农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中山市农业局采购执法服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CLPSP17ZS01ZC23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农业局采购执法服装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64200.00;
四、 采购数量 :一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 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2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包含从2014年9月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6.3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