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山西灵石启光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工程地点: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段纯镇志家庄村
建设规模:2×350MW低热值发电机组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二、招标名称及招标编号(招标名称以招标文件为准):
序号 |
招标编号 |
设备名称 |
1. |
STC17B049 |
轴流风机 |
三、 投标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标的物范围。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近三内(2014年至今)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5) 近五年内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0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成功运行业绩,且运行超过两年,已证明安全可靠的(业绩清单中需注明容量、台数、投运时间、项目联系人和电话等信息,并提供与业绩清单相符的合同证明文件)。
6) 有母子关系、资产关联或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对同一标段投标,有上述关系的投标人,只接受先报名者。
7) 投标人的业绩应是投标单位与合同单位名称相符的业绩。
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需递交资料:
(1) 报名表(投标人自制,需包含招标编号,招标名称,项目联系人和电话等信息);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 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4) 业绩清单(包括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投运时间,机组容量,台数和项目方联系人,电话等信息,格式见公告附件);
(5) 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为准,应与业绩清单相对应(复印件)。
注:以上文件均需为加盖投标人鲜章的清晰复印件。报名的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五、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下午16:30止
备注:
(1) 报名须携带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鲜章)。
(2)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 报名资料符合要求的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可电汇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