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300MW机组除灰渣系统(含除灰系统、除渣系统、石子煤设备、沿途管线、贮灰渣场、废水楼等)的运行维护消缺工作;粉煤灰、渣的收集、运输及转运工作;粉煤灰、渣的综合利用工作;;除灰渣系统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合同期内除灰渣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将灰渣及时运送出贮渣场地,保证机组安全生产。
二、招标范围:
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300MW机组除灰渣系统(含除灰系统、除渣系统、石子煤设备等)的运行维护消缺工作;粉煤灰、渣的收集、运输及转运工作;粉煤灰、渣的综合利用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方面。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承接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5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 未被列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提供近5年内应具有2个及以上同等规模及以上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9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1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2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