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高阳县商贸城纺织文化街区整治工程已由高阳县发展改革局以高阳发改投资[2017]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阳县兴阳城乡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商贸城内原有路面为混凝土路面,现状路面多处破坏严重,本次改造拟对商贸城内的道路进行铣刨罩面,铣刨罩面面积36713m2,对道路两侧人行便道拆除重新铺装,便道铺装面积25535m2,同时移栽乔木景观树170颗(占地2.34亩),灌木9000颗(占地400m2),整治广告牌匾约11488m2,街区指示牌10个。
招标范围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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