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次设备供货的采购方为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合格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对投标货物有供货和服务能力的国内企业;
2)投标人必须是所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为准)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货币(外币按报名当天汇率折算)。
3)投标人需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4) 投标人需具备元器件制造商(施耐德、西门子、ABB)给予本项目的低压配电柜项目授权,保证此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全程质量保证;
5)投标人需具备元器件制造商(施耐德、西门子、ABB)给予本项目的高压配电柜项目授权,保证此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全程质量保证;
6)近三年(2014年9月1日起至今)具有高低压配电柜产品供货业绩(3个单项合同)且每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合同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如贵单位愿意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工作,请于2017年10月16日9:30~11:30、13:30-16:00报名。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下载的报名信息;
2)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元器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给予的低压配电柜、高压配电柜、变压器的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需在开标前须向招标代理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9万元整(汇款)。
6、标书资料工本费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