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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8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饶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已由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衡发改招标核字【2013】213号,建
1. 招标条件
本饶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已由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衡发改招标核字【2013】213号,建设资金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筹措解决。招标人为饶阳县人民法院,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监理
2.2项目地点: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纵五路东侧,开放路北侧。
2.3建设内容:建设框架结构审判庭1栋,总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
2.4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筹措解决。
2.5监理周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2.6招标范围:饶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已在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 (http://hs.hebpr.cn/ ),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受理处(三楼311房间)。外地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4. 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该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以于2017年9月19日8:30至2017年9月25日17:30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上午9:3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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