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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发电职工通勤服务委托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鹤岗发电有限公司职工通勤服务委托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17-10-02018/01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招标人:华能黑龙江发
鹤岗发电有限公司职工通勤服务委托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10-02018/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职工通勤服务委托
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编号:HNZB2017-10-02018/01
就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职工通勤服务委托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职工通勤服务委托。
2. 项目概况: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投标人必须具有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驾驶员具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4.3投标人不得使用挂靠车辆。
4.4投标人提供车辆必须为全新客车、年检合格、保险齐全及车况达到国标。
4.5投入运营车辆必须投保交强险、乘客险(100万)、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商业险。
4.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8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12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3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0月12日9:00起至2017年10月19日17:00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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