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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金裕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二期污水处理站工程招标(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乌海市金裕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二期污水处理站工程招标公告(二次)招标编内蒙古诚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乌海市海勃湾区市政

乌海市金裕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二期污水处理站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

内蒙古诚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乌海市海勃湾区市政设施管理所委托,现对乌海市金裕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二期污水处理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踊跃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乌海市金裕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二期污水处理站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海区财购准字【2017】第279号;

文件编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工期要求:总工期45天,计划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满足招标人要求、合同中另行约定.

项目本工程占地450m2,建筑体积1650m2,主要建设有格栅井、提升井、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污泥池、设备间、污泥脱水间、供配电系统等辅助工程以及设备购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01.2850


3、技术质量标准及安全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安全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 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且盈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 信誉要求:

    3.1近三年履约情况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无行贿受贿等无不良记录。

    3.2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承诺: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9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系统中网上报名。

    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报名结束后5日内(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4日)

    四、招标文件售价及汇款地址

    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从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系统中获取。

    汇款地址

    户名:内蒙古诚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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