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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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售价(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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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期扩建#2机组施工电源 |
新疆华电哈密发电四期扩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先期1×350MW)施工电源标段的施工图所及包含的工作 |
800 |
五、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四期扩建#2机组施工电源工程;
项目规模: 新疆华电哈密发电四期扩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先期1×350MW)施工电源标段的施工图所及包含的工作。
建设地址:新疆哈密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后审)
合格的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技术服务、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体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资格和能力,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资格认证。
3.投标人须具有具备送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2014年1月至今应有类似本招标工程的工程业绩。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特别提示:投标商只能提供招标人要求的业绩,提供无关业绩将被扣分。并按要求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价格、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3日至10月20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10月13日至10月20日17时整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