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部分工程勘察设计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阿拉善左旗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部分工程勘察设计及监理招标,已由阿拉善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阿发改审批审字[2015]67号文件批准建设,由阿左发改发[2017]460号文件和阿左发改发[2017]462号文件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阿拉善左旗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换热站2座,供热换热站预设计每座建筑面积为150㎡—300㎡,采用砖混结构,配套敷设相应的供热管网,管道可采用无补偿直埋敷设;敷设给水管道,干管线上设置室外消火栓井,消火栓的数量和布置遵守消防规定,每隔不大于120米设地下式消火栓一处,消火栓连接管直径不小于DN100,室外消火栓井采用混凝土砌块;敷设排污管道,根据排水管道管径大小,在管线上每隔30—80米设置污水检查井,检查井采用胡凝土砌块;小区内路面硬化、绿化及亮化工程。
3、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4、标段划分:一个监理标段和一个设计标段。
5、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
6、最高限价: 勘察设计费不高于总造价的:1.0%
监理费不高于总造价的:0.6%
7、勘察设计周期及质量要求:15日历天,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8、监理周期及质量要求:同本项目施工工期,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勘察设计标段:
本项目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其中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建筑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建筑工程师证;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人出具的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承诺书为准,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监理标段:
本项目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其中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以投标人出具的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承诺书为准,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1、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需办理外进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2、开标时,授权委托人使用有效的二代身份证通过身份验证系统签到后参与开标会。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阿拉善盟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司成立不足10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审计报告中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公司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被授予合同。
四、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的获取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上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根据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方可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具体的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建设工程业务咨询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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