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宁波车务段党委决定,确定以下招标须知予以公告:
一、招标小组
由车务段党委办公室、技术科(电算)、计划财务科等部门人员组成,纪委派人监督。
二、计算机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配置 | 数量 |
1 | 计算机 | 联想Miix5 pro旗舰版12英寸 | i7-7500u 8G内存/512G/win10 | 1 |
2 | 计算机 | 联想thinkpad t470(20JMA004CD) | i5-6200U 8G内存/1T /940MX/2G独显/指纹识别/win10 | 7 |
三、中标形式:
招标确定。设备按单项单价最低价中标,若其中的项目同价或报价少于三家时,由招标小组确定。
四、质量要求:
产品需中标型号设备之原厂正品,且为2017年7月以后生产,要有质保书、保修卡等相关技术资料。如发现非原厂正品,需向宁波车务段党委承担违约责任1000元/台,并负责更换为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
五、设备安装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及费用
中标设备按要求送到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六、售后服务要求:
设备保修按照生产厂商规定的保修条款进行保修。
七、开标时间:
将报价单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封装后,于2017年10月20日17:00前一并送至宁波车务段。宁波车务段将于2017年10月23日开标并公布中标结果。
八、送货时间安排:
中标单位需在2017年10月30日前将设备全部到位。
九、费用结算:
中标单位按设备指定地点送货上门,待设备全部验收安装完毕,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一次性结算价款。
地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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