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生产区域水源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本招标项目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生产区域水源改造项目工程施工,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生产区域水源改造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二、招标内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生产区域水源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具体如下:
序号 |
名称 |
标书售价 |
保证金 |
1 |
生产区域水源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
810元 |
1.5万元 |
四、 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生产区域水源改造项目
2.项目拟建总规模:生产区域水源改造项目各生产区域工程施工
3.本期规模:生产区域水源改造项目各生产区域工程施工
4.建设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三电街1号
(二)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该项目已获得华电集团公司和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批复。
本工程招标主要内容:生产区域水源改造项目各生产区域工程施工(各区域施工时间依据机组情况临时调整)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含从投标截止日期计算3整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投标单位应为一般纳税人。
(2) 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必须具有至少三项工业管道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6)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7)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七、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10 月20日。
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10 月20日17:00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