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2018年度炉渣、石子煤综合利用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一、总述
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2018年度炉渣、石子煤综合利用销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平海电厂位于广东惠东县平海镇碧甲村,规划容量6×1000MW等级国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平海1、2号机组已分别于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平海电厂1、2号机组生产阶段所产生的炉渣、石子煤综合利用销售进行招标,销售规模:年产炉渣约4万吨,石子煤约0.05万吨。结算按实际发生量进行;因电厂运行受电网统调及来煤影响,招标人不对炉渣、石子煤出售准确数量和品质提供保障。
2.3 供货期
本项目供货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经营相关业务的销售渠道和1年及以上相关业务的业绩;如是直接使用炉渣的销售承包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运输车辆及中转库容须满足项目要求。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资金状况良好;近三年内至少两年盈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未受到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6、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平海电厂有严重的资信不良纪录或被平海电厂投资方(含所属单位)列入黑名单的,禁止参与投标。
7、具有下列“关联关系”的两家或以上的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2)某一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单位股权或产权;(3)实际控制人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或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4)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相同的;(5)某一单位可对另一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第三人可同时对该几家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6)具有其他关联关系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申请程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三点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4.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4.1.1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7日上午09:00至2017年10月27日下午14:00
4.1.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7日上午09:00至2017年10月27日下午14:00
4.1.3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一份申请文件,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等招标人认可的形式递交招标人(邮件命名要求:例“报名+XXX公司+平海发电厂2018年度炉渣、石子煤销售项目”,内容要求:包括盖章pdf格式扫描版一份和word格式可编辑电子版一份)。如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琳
电话:15712812207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