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集中供热扩容工程换热站设备安装及土建改造施工,包括(7座换热站,13套换热机组)的换热机组配套设备的安装及金川宏宇、金川管委会、沃邦消防等换热站局部土建改造及修缮。
1.2 招标范围
7座换热站内13套换热机组及配套设备按照施工,包括换热站内换热机组(整机)、控制柜、管道、阀门、分集水器、仪器仪表、电缆敷设、台板制作、接线、配电柜、电源电缆敷设及接线等安装施工。
换热站局部修缮施工涉及的所有项目(基础工程、地面工程、墙体及外墙工程、屋面工程、防水防潮措施、室内外装饰装修、门窗等)、土建房屋配套建设的辅助设施(照明系统、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采暖通风系统)及其他小型土建项目(设备基础、排水明沟、穿墙套管等)。
1.3 工期和质量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完工。
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近年内具有至少2份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板式换热机组安装施工合同业绩(合同签订之日在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之间且已连续供暖完成3个供暖季,需附与合同业绩相对应的竣工验收单)。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12日9:00起至2017年10月18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材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