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北省电信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为【河北电信2017年图像质量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ITCC-HB170905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北省电信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采购内容为河北电信2017年图像质量分析仪采购项目所需的图像质量分析仪1台,交货地点为石家庄,本项目拟中标1家投标人。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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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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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图像质量分析仪 |
1台 |
石家庄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装机现场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0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投标】。
2.1.2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申请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或委托其它代理商申请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投标。(须提供由制造商和代理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章的授权函原件。)
2)代理商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2.1.3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投标产品制造商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产品制造商为境内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投标产品制造商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