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一期项目工程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Y(2017)-03-276
1. 招标条件
1.1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一期项目招标申请已由井陉矿区发展改革局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天护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一期项目工程监理;
2.2 工程建设地点:横西村、白彪村、张家井村;
2.3 主要建设内容:村内道路硬化、污水管网、农厕改造、给水排水工程等;
2.4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
2.5监理 :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均可参加上述项目的投标;
3.3本项目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4.1 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2 授权代表领取招标文件的,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说明:
①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相应顺序装订成册,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核对原件,留复印件,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②注册与审核
a.投标人须首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注册,注册时提交信息受理地为井陉矿区;
b.注册后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应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有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诚信承诺书原件至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以上审核资料除被授权人报名时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一套留存(诚信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格式在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联系电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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