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2018年度石膏综合利用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HDC-ZB005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2018年度石膏综合利用销售项目
日 期:2017年10月17日
招标编号:PHDC-ZB0052
一、总述
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2018年度石膏综合利用销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平海电厂位于广东惠东县平海镇碧甲村,规划容量6×1000MW等级国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平海1、2号机组已分别于2010年10月5日和2011年4月28日进入商业运行。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平海发电厂1、2号机组生产阶段所产生的石膏综合利用销售进行招标,销售规模:年产石膏约7万吨。因电厂运行受电网统调,招标人不对石膏销售数量提供准确数据。
2.3 供货期
本项目供货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50万元及以上。
2、具有经营相关业务的销售渠道和1年及以上相关业务的业绩;如是直接使用脱硫石膏的销售承包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运输车辆及中转库容须满足项目要求。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资金状况良好;近三年内至少两年盈利(经营时间不足3年的至少1年盈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未受到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6、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平海电厂有严重的资信不良纪录或被平海电厂投资方(含所属单位)列入黑名单的,禁止参与投标。
7、具有下列“关联关系”的两家或以上的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2)某一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单位股权或产权;(3)实际控制人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或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4)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相同的;(5)某一单位可对另一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第三人可同时对该几家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6)具有其他关联关系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申请程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三点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4.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4.1.1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7日上午09:00至2017年10月27日下午14:00
4.1.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7日上午09:00至2017年10月27日下午14: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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