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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八家场站等六个公交场站建设项目、——新能源客车充电设施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赤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八家场站等六个公交场站建设项目新能源客车充电设施招标招标公告项目编号:E15040000010005030010011、招标
  赤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八家场站等六个公交场站建设项目——新能源客车充电设施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15040000010005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赤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八家场站等六个公交场站建设项目——新能源客车充电设施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材料设备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八家场站等六个公交场站建设项目——新能源客车充电设施招标

2.2招标范围:适配新能源客车的充电设备和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公交场站综合监控与运营管理平台等。

2.3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试运行成功。

2.4交货地点: 赤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各场站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合格标准

2.6招标预算金额:约483.7万元

具体招标数量及技术规格要求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为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包含所投产品(技术规格符合招标要求)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中标履行能力。

3.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具有相应授权;投标产品原厂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5投标产品原厂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开标时提供生产厂家授权证明原件);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信用良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进行报名,各投标人须先办理信息入库。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后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已办理信息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投标信息填写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完成信息入库注册后且报名成功请于2017年10月19日09时00分至2017年10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若未使用最新补遗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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