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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七十一团恰普河(K93+919~K94+766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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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七十一团恰普河(K93+919~K94+766段)防洪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七十一团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恰普河(K93+919~K94+766段)防洪治理工程经兵水发[2017]1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国家投资+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第四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疆伊犁地区第四师71团境内; 2.2招标范围:修建护岸总长0.832km,其中1#护岸0.093km,2#护岸0.739km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2.3标段划分:监理标段整体发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四、资格审查方法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24日,需在项目所在地交易平台或各师局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在网上报名并缴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期限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 29 日),报名成功后将报名回执单及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图纸。投标单位如遇到软件问题,如: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等问题,请联系软件服务 xj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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