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涉县公-安消防大队部分库室维修改造工程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涉县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市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涉县公-安消防大队部分库室维修改造工程,该工程包括消防教育馆(在原有建筑内设置全套自动消防演示设施)、固定资产营具库、训练龙虎榜钢架牌、办事群众自行车雨棚以及档案室、宣传编辑室改造、训练塔防水加固等工程,工期为3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0月 24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服务窗口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 11月08日 14 时30分,地点为 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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