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NBWZ20171017-053(重)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NBWZ20171017-053(重)
项目名称: 国网宁波供电公司2017年第四批(仪器仪表类物资)授权采购招标(重)
就本招标编号的下列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已落实。
1、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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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包号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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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一:仪器仪表类物资 |
包四:全站仪等 |
42.35 |
2.1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生产或销售本次招标产品的相关业务。
(3)能够在甲方要求的交货时间内交货。
(4) 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
(5)从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需在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7年10月27日16时00分之前,将《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宁波永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弄50号4号楼3楼03-2室)处,*逾期未提交或开标时擅自更换法定代表人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查询申请函,见附件二)
(6)应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增值税率为17%)(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曾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7)如产品有技术要求的,报价人需对技术要求进行应答。
(8) 提供省公司电科院或同级别检验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注:以上均为必备条件,需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如有一项不符合则视作不具备资格。(提供承诺书,盖章有效。)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的获取:
3.1.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8日 至 2017年10月25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