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发电有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与技术支持设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 招标范围
太仓发电有限公司电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与技术支持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三证合一);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具有有效的ISO9001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3) 2016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具有3个及以上电网安全防护项目业绩,从事网络安全相关业绩,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
(4)2016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4.2投标人只能采用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方式购买标书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自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24日,上午8:30-12 :0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沈水新城新增热网配套电源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沈水新城新增热网配套电源改造项目,标段名称如下: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费 |
1 |
CHDTDZ035/17-SG-0101 |
沈水新城新增热网配套电源改造项目第一标段 |
厂内新建开闭所至经度:123.31E纬度:41.69N坐标点开闭站热网配套电源改造 |
800.00 |
2 |
CHDTDZ035/17-SG-0102 |
沈水新城新增热网配套电源改造项目第二标段 |
经度:123.31E纬度:41.69N坐标点开闭站至郁金香街附近经度:123.30E纬度:41.67N坐标点开闭站热网配套电源改造 |
800.00 |
3 |
CHDTDZ035/17-SG-0103 |
沈水新城新增热网配套电源改造项目第三标段 |
郁金香街附近经度:123.30E纬度:41.67N坐标点开闭站至经度:123.30E纬度:41.69N坐标点开闭站热网配套电源改造 |
800.00 |
四、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沈水新城新增热网配套电源改造项目。
2.本期规模:金山热电分公司新增厂内水源段供电线路由2台高压开关柜内引出,至厂内新建开闭所(两进六出)为整个供热管网电负荷提供两路电源。
3.建设地址:辽宁沈阳市苏家屯区金山热电分公司。
4. 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机组容量为2×220MW。现已完成招标准备工作,具备招标条件。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四级及以上资质。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需具有至少一项此类工程施工业绩。
六、时间:2017年 10月19日-- 10月25 日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10月19日-- 10月25日18时整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