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SIEZB17030785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公告
现对神华准能物资供应中心2017年第十一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CSIEZB170307856
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本项目分为十八个包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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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使用单位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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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
越野车 |
详见技术要求 |
露天煤矿、供应中心、煤销、大准铁路公司 |
台 |
16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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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
客车 |
详见技术要求 |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 |
台 |
3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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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包 |
越野车 |
详见技术要求 |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 |
台 |
8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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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包 |
越野车 |
详见技术要求 |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 |
台 |
5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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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包 |
电工技能培训考核装置、高级电工及高级技师技能实训装置、机械装调技术综合实训装置、液压传动控制实训装置 |
详见技术要求 |
准能维修中心 |
套 |
7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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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包 |
拉力提升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公用事业公司 |
套 |
1 |
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2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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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包 |
PLC柜、电气柜、自控系统、低压开关柜、控制箱 |
详见技术要求 |
公用事业公司 |
台(套) |
42 |
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1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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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包 |
电动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矸电公司 |
台 |
364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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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包 |
开关柜状态模拟显示器 |
详见技术要求 |
矸电公司 |
台 |
112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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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包 |
电 |
详见技术要求 |
大准铁路凉城站 |
套 |
4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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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包 |
电力变压器 |
中标方负责现场既有变压器拆除、新变压器吊装、运输、安装(配套安装配件)、调试、试验(出具送电前试验报告)工作,拆除安装工作在大准铁路天窗点内进行,每月4个天窗点,每天窗点2个小时。同时投标厂家应对大准铁路沿线的安装条件运输情况应做充分的了解。 |
大准铁路公司 |
台 |
51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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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包 |
普通车床、牛头刨床、数控车床 |
详见技术要求 |
大准铁路公司 |
台 |
3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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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包 |
便携式场强启动台、工务固定电台 |
详见技术要求 |
大准铁路公司 |
套 |
14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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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包 |
便携式可移动教学设备、互动式多媒体教学设备、多媒体教学设备 |
详见技术要求 |
大准铁路公司 |
套 |
30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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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包 |
单相变压器、电缆分支箱、双电源切换箱、电力变压器 |
详见技术要求 |
大准铁路公司 |
台 |
47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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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包 |
光纤直放站一体化机房 |
详见技术要求 |
大准铁路公司 |
套 |
13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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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包 |
通信铁塔 |
15、20、25、35M |
大准铁路公司 |
套 |
15 |
自签订技术协议起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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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包 |
集控系统 |
所提供的PLC应获得国际权威机构的认证。PLC必须获得ISO质量体系认证。选用西门子、ABB或台达。 |
生产服务中心 |
套 |
1 |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0日内 |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l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l 投标企业注册资金要求:第1、2、3、4、5包每包必须大于等于100万元,第6包必须大于等于10000万元,第7、8包每包必须大于等于1000万元,第10包必须大于等于800万元,第11、15包每包必须大于等于5000万元,第18包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其余每包必须大于等于300万元;
l 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度(2014-2016年度)的审计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最近三年度(2014-2016年度)营业收入第1、2、3、4、5包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100万元,第6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6000万元,第7、8、10、18包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1000万元,其余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并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l 对于2014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未能出具近三年(2014-2016)财务审计报表的投标人,可以由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l 本项目第1、2、3、4、5、7、12、13、14包均接受正规经销商,第6、10、11、15、17包只接受制造商投标,第8、9、16、18包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l 参与第8、9、16、18包的代理商必须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投标产品必须是授权厂家的产品(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l 参与第6包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MA(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证书;
l 参与第6包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l 参与第17包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提供铁塔安装、拆除人员(不少于4人)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二者必须同时具备);
l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l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 业绩要求:
l 参与第7包的投标人在2014年-至今必须具有至少3份为国内规模不小于100t/d的污泥好氧发酵工程提供过该投标产品的业绩,需出具合同证明。
l 参与本项目其他包次的投标人在2014年-至今至少具有3份投标产品的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
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陆佰元(¥600.00)/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电汇及邮寄)。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方式
方式一: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
1)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3日下午16:00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