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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 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已由 三河市发展改革局 以 三发改字【2017】133号文批准
  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已由 三河市发展改革局 以 三发改字【2017】1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 三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红线内。
2.2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按污水处理规模为4.0万m3/d设计建设,处理工艺为预处理+FBC改型A2O+MBR+紫外消毒,使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北京市地方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排放标准》(DB11/890-2012)中表1中的B标准。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财政部门结(决)算审计、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后期养护、维护。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始日期: 2017 年12月 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8年 12月 1日 ; 工期:12个月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其他注册执业资格。
3.3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署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指定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5日17:000时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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