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7-10-03062/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本部
资金来源: 其他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采购
FJ6-28四大管道、抽汽管道支吊架采购、FJ6-29热工进口仪表阀门采购、FJ6-30厂区门窗采购招标公告
编号:HNZB2017-10-03062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工期
1.1项目概况
招标人: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和脱硝设施。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大坝电厂预留的扩建场地。主机设备及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批辅机已完成招标,本次招标为该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的采购招标。工程于2015年11月开工建设,2017年与宁东电源送出工程同步建成投产。
1.2 招标内容
|
标段号 |
设备名称 |
招标范围 |
|
FJ6-28 |
四大管道、抽汽管道支吊架采购 |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两台660MW机组四大管道、抽汽管道支吊架。 1、全部汽水管道支吊架。包括弹簧组件、支吊架管部、支吊架连接件,管架,阻尼器,刚性支架,位移指示器等、检验、油漆(两度底漆,一度面漆按SSPC及电力标准)、包装加固等。 2、四大管道(主蒸汽管道、再热热段管道、再热冷段管道、高旁管道、低旁管道、给水管道,给水再循环、及主汽、高旁、热段、低旁的疏水管道)支吊架的管部、连接件(含弹簧、阻尼器)、相关附件、根部和根部生根结构(如悬臂或三角撑等)的设计以及支吊架安装图设计均属投标人负责范围。支吊架根部型钢由招标方负责供货,其他部件均由投标人供货。 3、抽汽管道(0段抽汽)支吊架的根部型钢由招标方负责供货,其他部件,如:管部、连接件(含弹簧)、相关附件等均属投标人供货范围。 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
|
注:具体供货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三卷 技术规范书”内容为准。 |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合法授权代理证明(原件扫描件)。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情况,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的任意时间,查询期限为近三年,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有效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2.1.8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2.2资格专项条款
|
标段号 |
设备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
FJ6-28 |
四大管道、抽汽管道支吊架采购 |
投标人所投产品自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在600MW及以上超临界容量发电机组具有10台机组及以上工程运行业绩。如有技术引进方或与其合作的国外技术支持方,必需由国外技术引进或支持方负责本设备的性能保证。 |
|
特别声明: |
||
从2017年10月19日9:00起至2017年10月26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