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ZGK17E150C1339Z
开标时间:2017-11-1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州市电车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对广州市电车公司2018-2019年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GZGK17E150C1339Z
2. 项目名称:广州市电车公司2018-2019年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3. 招标内容:
(1)投保车辆及险种:投保车辆共1660辆,其中:营运车辆1590辆,购买交强险;非营运车辆70辆,购买交强险,部分车辆购买商业险。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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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
车辆类型 |
车数 |
购买险种 |
保险责任及保险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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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
营运车辆 |
1590 |
交强险 |
1.交强险按交强险的赔偿标准执行。 2.电车集电杆脱落造成第三者受伤或其它财产损失,甲方需提供交警证明或报案回执,乙方按交强险责任赔付。 3.商业险按国家相关保险条例理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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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运车辆 |
70 |
交强险、部分车辆购买商业险 |
②投标人必须对上表所列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仅对部分内容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项目预算:424万元/年(车辆交强险按标准保费7折计算);
(3)服务要求或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4)合同期限:两年,即2018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19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5)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投标人属于法人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及总公司开具的授权书原件(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及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2)投标人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且能经营机动车辆保险业务,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在广州市辖区注册经营保险业务,须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广州市内营运客车或营运出租车的承保经验业绩(年度承保广州市内营运客车或营运出租车不少于300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须有具体的车数(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已登记报名,购买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注:(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并在参加正式投标时放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只负责接收文件,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审查:
1)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属于法人分支机构报名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及总公司开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原件于投标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同属一家法人单位的不同分支机构报名的,以递交总公司开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原件核查)先后顺序确定一家单位报名资格;
5)投标人包括机动车保险业务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在广州市辖区注册经营保险业务,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广州市内营运客车或营运出租车的承保经验业绩(年度承保广州市内营运客车或营运出租车不少于300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须有具体的车数(加盖公章)。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投标人参加投标应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3)为了提高效率,投标人可先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0日起至2017年10月26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