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SIEZB170507949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神华国华永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公告
神华国华永州发电厂一期(2×1050MW)工程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CSIEZB170507949
1. 招标条件
神华国华永州发电厂一期(2×1050MW)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国华永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神华国华永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507949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神华国华永州发电厂一期(2×1050MW)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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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 |
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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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 |
2台机组及辅助车间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 |
1、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2、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应用于1000MW及以上等级发电机组2台套及以上合同业绩,并具有1000MW及以上等级1年以上运行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合同业绩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内容应包括所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签订时间、用户名称、签字页。运行业绩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用户证明(盖章)为准。须提供合同及业主证明材料。 3、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应具有消防设备研发及生产能力,并提供企业自产消防设备的国家检测报告。 |
1000 |
神华国华永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不接受国内厂家的代理商投标。
(6)满足附表1规定的设备业绩及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1,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