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7-11-0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FXJY.C.016-3
1、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拟建的2017—2018年度农村供电所取暖煤采购三标段招标,项目批准文号辽电财【2017】68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货物的供应商。招标人通过自筹方式获得的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招标后所签订的采购合同款项。
2、招标标的物的数量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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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煤质量要求 |
单位 |
数量 |
供电分公司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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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准发热量5500大卡以上水洗块煤。(全水≤20%、灰份≤18%挥发份20-30%、全硫≤2%))且符合阜新市环保局对煤炭要求 |
吨 |
950 |
彰武供电分公司 |
彰武供电分公司 |
(1)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如为经销商,营业执照须具有煤炭经营业务,并具有煤炭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
(3)投标人须提供市级(指地级市)或市级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所投产品的煤质检验报告书。
4、招标范围:阜新市农村供电所取暖煤采购。
5、交货日期:2017年11月15日前。
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行业质量标准。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凡符合上述第3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报名参加投标。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经销商报名、投标提供复印件)。
(5)煤炭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经销商报名、投标须提供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资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9、投标单位到招标代理单位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拒绝邮寄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