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冶特钢炼铁厂煤气放散回收系统自动化工程(电缆采购)(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B201710202139
开标时间:
标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鞍钢集团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资格后审)湖北大冶特钢炼铁厂煤气放散回收系统自动化工程(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资格后审)湖北大冶特钢炼铁厂煤气放散回收系统自动化工程(电缆采购)
2、招标编号:AB201710202139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本次竞价采购明细、采购要求及准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投标方准入条件》、《投标要求》附件。
3.2竞价采购情况
3.2.1本次竞价采购周期拟定为2017/11/10至2017/11/15;
3.2.2本次竞价付款条件为挂账后3个月内付款;
3.2.3本次竞价履约保证金见《投标要求》;
3.2.4本次竞价采购有品牌(相当于该品牌)要求的品种需投标人提供代理证明或经营范围涵盖此类品种;
3.2.5对于准入条件要求进行试验、验证的品种,若新入围的投标人拟中标,在供货前需要试验、验证合格,否则,取消其拟中标资格,按排序依次选取其他投标人为拟成交人。
4.报价人资质及证明
4.1报价人资质要求
4.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满足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4.1.2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制造、质量、成本、服务、管理和资源优势(生产型企业)或资金、渠道、供货和服务优势(贸易型企业)。
4.1.3获得本项目相应的产品认证、许可和资质,具有与本项目相对应的业绩优势。
4.1.4通过本项目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所需的其他管理体系认证。
4.1.5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4.1.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1.7 具体资质要求见《投标方准入条件》。
一、对投标人资质的具体要求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ISO9000质量认证)二、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提供投标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2、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4.2报价人资质证明文件
4.2.1报价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认证证书;
4.2.2要求报价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需提供相关证明(税务登记簿上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4.2.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需提供合法的第三方验资证明;
4.2.4提供参标品种主要销售业绩的合同、发票(单份标书中多品种规格的,需提供主要品种业绩);
4.2.5企业简介(组织机构、人员状况、生产工艺设备、生产能力及规模、与参标品种对应的检查检验设备及设施、资信等级等);
4.2.6《供应商准入条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
5.本次竞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竞价文件购买
6.1报价人代表于2017-10-20 16:00:00至2017-10-25 10:00: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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