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71005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名称: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度第九批集中招标(综产)
招标内容:见本公告第二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业主1: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绥阳产业有限公司
业主2:国家电投集团贵州林华矿业有限公司
业主3:贵州元和新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1、贵州省绥阳县蒲场镇沿河村
2、贵州省金沙县新化乡
3、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96号、贵阳市观山
湖区金阳北路2号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服务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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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交货或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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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绥阳产业有限公司物流服务C标 |
服务期限一年 |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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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文件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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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CPCEC/GC-ZB-13-2017-09-01 |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绥阳产业有限公司物流服务C标 |
1 |
项 |
招标范围: 1.锰矿、焦炭及原辅料:锰矿、焦炭及原辅料从遵义当地火车站汽车运输至绥阳公司指定地点交货。 2.铁合金产品:铁合金产品从绥阳公司库房汽车运输至遵义当地火车站火车车板交货,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 |
2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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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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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绥阳产业有限公司物流服务C标 |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在其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许可范围内,具有物流服务的相关内容,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资格,从事货物运输2年以上物流经验。 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国家核准颁发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的合法组织单位。 3.投标人须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对运输中造成的损失需负全责,不得在合同执行期间以任何理由提高运输价格。 4.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 业绩要求: 具有丰富的物流经验,近2年内从事物流运输服务总量不少于60万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与其他单位签订的物流运输合同的复印件包括封面、服务内容、签字页及客户评价等证明文件,若服务内容中无明确货物代理数量,则应在客户评价中明确该年度货物代理总量)。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有牵连重大经济在诉案件。 2.投标人在近2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较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投标人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