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71005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名称: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度第九批集中招标(综产)
招标内容:见本公告第二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业主1: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绥阳产业有限公司
业主2:国家电投集团贵州林华矿业有限公司
业主3:贵州元和新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1、贵州省绥阳县蒲场镇沿河村
2、贵州省金沙县新化乡
3、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96号、贵阳市观山
湖区金阳北路2号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服务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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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交货或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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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林华煤矿瓦斯抽采站监控系统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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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文件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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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CPCEC/GC-ZB-13-2017-09-04 |
林华煤矿瓦斯抽采站监控系统 |
1 |
套 |
矿用瓦斯抽放多参数传感器:DN300管径10台,DN400管径4台,DN500管径5台;突出预测预报仪WTC型2台;监控分站KJ90-F16(C)型7台;风速传感器GFY15(B)型11台;高低浓瓦斯传感器KG9001C型16台;风门开关传感器GFK60型12台;烟雾传感器GQQ5型10台;设备开停传感器GKT0.5L型8台;一氧化碳传感器GTH1000型20台;阻燃线缆MHYV1×4×7/0.52型8000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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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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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林华煤矿瓦斯抽采站监控系统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或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6)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合同或其它对招标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处于被诉讼状态或败诉。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经营状况良好。 (9)国内有厂家直接供货的设备,不接受中间代理机构的投标。 (10)投标人供货设备应为成熟的产品,近2年以内具有同类设备1个项目成功运行业绩。 (11)投标产品必须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电气产品具有防爆合格证书。 |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