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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师双河市市政基础设施热力换热站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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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师双河市市政基础设施热力换热站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第五师双河市市政基础设施热力换热站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发改备[2017]1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博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第五师双河市市政基础设施热力换热站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招标编号:DWS-GCJY2017142-9 2.2建设地址:第五师双河市。 2.3建筑规模:新建换热站12座及配置附属设施。 2.4招标范围:第五师双河市市政基础设施热力换热站建设项目一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疆外监理企业需要具有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监理企业进疆备案册》,兵团外部监理企业需要提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部中介企业备案册》。 3.2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监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 月23 日10:00时至 2017 年10 月 28 日19:30时,在新疆生产建设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报名。 4.2现场投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三楼)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2017年10 月23 日10:00时(北京时间)至2017年10 月 28 日19:3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生产建设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登录后付费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单位付费成功后,必须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将视其不参与此次投标,由此原因造成的否决投标及其它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 xj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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