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501000172000001001
开标时间:2017-11-1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金源利德水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呼和浩特市供水改扩建工程新建金河净水厂污泥处理系统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呼公资交字[2017]-工程-公开-0635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供水改扩建工程新建金河净水厂污泥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已经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金源利德水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自筹0政府投资100%)非国有投资0,工程计划投资30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供水改扩建工程新建金河净水厂污泥处理系统设备采购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
3.项目规模:呼和浩特市供水改扩建工程新建金河净水厂污泥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处理规模为10.38吨,采用隔膜压滤污泥处置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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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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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公资交字[2017]-工程-公开-0635-01-1 |
呼和浩特市供水改扩建工程新建金河净水厂污泥处理系统设备采购 |
100日历天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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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供水改扩建工程新建金河净水厂污泥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处理规模为10.38吨,采用隔膜压滤污泥处置工艺。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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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设备采购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任何单位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在本标段的投标。联合体进行投标注意:必须在同一台电脑上,先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然后联合体成员再报名。
2.投标单位注册金要求:
呼和浩特市供水改扩建工程
新建金河净水厂污泥处理系统
设备采购 注册资金无限制
3.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近三年(2014年01月-2017年10月)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2)投标人需为代理商;(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水泵、阀门管件、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高低压柜的销售。(4)投标须提供设备授权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5)同一品牌只接受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6)设备安装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建造师资质要求:水利水电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