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委托,对茂名分公司橡胶尾气处理装置公开招标所需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1113-5509-823-B1 2.项目内容:茂名分公司橡胶尾气处理装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废气处理装置\催化氧化 废气 100000Nm3/h 非甲烷总烃≤20mg/Nm | 1.00 | 包1-废气处理装置 |
||||||||||||||||||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2月28日、茂石化总仓库或装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主体(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的投标申请,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或联合体的投标申请。投标人应取得专有专利技术授权许可。投标人须提供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和授权书,不得侵犯相关工艺技术及专用设备技术拥有方的知识产权。 2、注册资本 4000万元(含)以上。 2.近三年财务及经营状况(提供2014-2016年第三方审计报告复印件): 1、每年的销售额均不小于2000万元,并连续三年盈利。 3.资质证明文件(要求三证齐全,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业绩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投标人在石化行业有VOCs废气催化燃烧净化处理设备4 套(含)以上的供货业绩,至少包含1套(含)处理规模不小于70000Nm3/h的橡胶尾气催化氧化处理设备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备查项不作为否决项)。2、需提供的技术证明文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