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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国际物流产业园区(一级)消防站工程(新建穹顶屋面)施工第二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满洲里市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拟建的满洲里国际物流产业园区(一级)消防站工程(新建穹顶屋面)项目,已由满发改审批【

1.招标条件

满洲里市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拟建的满洲里国际物流产业园区(一级)消防站工程(新建穹顶屋面)项目,已由满发改审批【2016】2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穹顶屋面,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工程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总投资为529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施工控制价:786821.00 元)

2.6、标段划分:施工设一个标段

2.7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提供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存款回单、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本工程采用电子开评标方式。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配备满洲里市辅助投标系统及电子印章的潜在投标人所需系统软件及电子印章获取地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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