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哈密市十三师东三矿区内。
工程规模和性质:本工程在新疆哈密建设规模为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及SCR烟气脱硝设施,并留有远期扩建2×1000MW机组的可能。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程部分涉网试验项目等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如下:
涉网试验项目
序号 |
涉网试验项目 |
数量 |
备注 |
1 |
发电机组励磁系统试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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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汽轮机调速系统建模试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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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发电机PSS试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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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发电机进相试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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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机组AVC功能试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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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机组AGC功能试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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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机组一次调频试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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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和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指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并取得本公司的授权的分支机构)。
2.2投标人应具有电源(或发电)工程类调试特级资质。
2.3投标人至少具有两项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类似试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2.4投标人所做试验及提供的报告须得到当地电网调度的认可。
2.5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7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8投标人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24日9:00起至2017年10月30日17:00(北京时间)止, 登陆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33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