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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综合物流产业园区“庙梁中心站货场工程”项目EPC

   日期:2017-10-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乌兰察布综合物流产业园区“庙梁中心站货场工程”项目EPC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项目乌兰察布综合物流产业园区“庙梁中心站货场工

乌兰察布综合物流产业园区“庙梁中心站货场工程”项目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乌兰察布综合物流产业园区“庙梁中心站货场工程”项目EPC已由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乌发改审财字[2017]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源恒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乌兰察布综合物流产业园区“庙梁中心站货场工程”项目EPC,建设地点位于乌兰察布市综合物流产业园区循环产业园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占地942.081亩,建设集装箱装卸货场51000㎡,低货位装卸场34000㎡,环保储配煤棚156000㎡,进口矿石保税仓库5040㎡,货场装卸线2条,铺轨约4.561km,新建房屋368㎡。项目估算总投资53759.35万元。

2.2计划工期:本项目施工计划工期为2017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30日,工期为395日历日。

2.3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铁道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3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到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相应的安全考核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并具备高级职称,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招标,但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所有成员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

3.4.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联合体所有成员授权,联合体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授权书中应声明此授权。

3.4.3已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4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组成唯一的一个联合体,如果同一个投标单位参与组成多个联合体进行投标,则该投标单位参与的所有联合体均视为无效联合体。

4. 项目报名及资格审查

4.1报名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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