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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一期)河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第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受华电银川集中供热项目筹备处委托,对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一

(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华电银川集中供热项目筹备处委托,对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一期)河西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

二、招标人华电银川集中供热项目筹备处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内容: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一期)河西工程施工监理见下表(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费(元)

CHDTDZ119/17-JL-0301

河西工程施工监理

900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注:本标段是第二次招标,已经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需再缴纳标书费,只需报名参加,招标公司工作人员为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设置免收标书费后,可以下载招标文件。

五、招标工程总体概况: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工程

2.本期规模:供热面积3770万㎡。

3.建设

4.具体内容: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一期)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始于灵武电厂,管道穿越黄河后,经过永宁、望远至银川市六盘山路,沿途分流给永宁县、望洪镇。本次招标为河西工程施工监理技术服务工作

(二)项目进展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2016年2月,宁夏公司与银川市政府签署了《关于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框架协议》;2016年4月集团公司以《关于同意灵武公司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发起备案的函》(中国华电规函〔2016〕62号)批复了项目发起,前期工作全面启动。2016年8月银川市政府已批复项目核准备案;2017年7月获取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穿黄工程《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黄许可〔2017〕068号),目前,项目立项已通过集团公司投审会,2017年8月20日前获取集团公司立项批复。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专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 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业绩要求

近三年必须承担过不少于3个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施工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监理合同证明。

5、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及国家住建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在总监理工程师岗位上近3年必须具有不少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或高于本项目监理业绩1个,需同时提供合同证明复印件。

安全监理工程师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近3年必须具有承担过类似或高于本项目监理业绩不少于1个(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

6.近三年内投标方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承揽工程未发生因监理原因造成的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10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3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亏损的投标人。

    备注:投标人的监理业绩、总监理师和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

八、招标公告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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