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眉市发改投[2012]244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眉发改(2017)比选备字24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项目名称 |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内 |
| 实施时间 | 3个月 |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功能性配套用房,中型审判庭,远程视频审判庭,审委会议室、审判庭、休息等候区等装饰装修工程,总面积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建设资金 | 项目估算总投资173.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
| 其他 | 比选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中标人支付)。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 施工1 |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注册建造师(不含临建),专业建筑工程级别贰级或以上;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请将提交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扫描发送到QQ邮箱:1738849805@qq.com,发送后请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