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市水电站坝址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境内,沅水干流上游河段清水江的下游,上距挂治梯级56.3km,下距托口梯级56.2km,控制流域面积16530km2,多年平均流量359m3/s。大坝为混凝土实体重力坝,最大坝高68m,装机容量420MW。水库正常蓄水位300.00m,相应库容6.14亿m3,校核洪水位302.18m,死水位294.00m,库水位最大涨落幅度8.18m。白市水电站水库淹没影响面积约31.4km2,干流回水至挂治水电站,回水长度56.81km,支流亮江回水长约7km,小江回水长约3.8km,属Ⅱ等大(2)型工程。
白市水电站于2012年2月21日下闸蓄水,2012年4月20日并网发电,初期蓄水位291m。2015年2月1日蓄水至300m。
2017年6月下旬,贵州黔东南州持续暴雨,清水江流域剑河、锦屏、天柱等地遭受暴雨洪涝灾害,造成白市水电站库区岸坡多处发生滑坡、塌岸等地质灾害,其中白兴公路杨佐松家门前段、长潭大车道塌滑体已导致公路中断,需要采取工程措施恢复交通。
现2017年滑坡塌岸应急抢险工程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招标人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项目:
(1)白兴公路杨佐松家门前段基础施工、道路及附属设施恢复施工等。
(2)长潭大车道塌滑体基础施工、道路及附属设施恢复施工等。
三、 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四、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 资质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 施工业绩:近三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类似的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四) 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014年~ 2016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 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六) 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B证;应有10年以上施工经历,近五年内负责过类似于本工程的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3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七) 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至少有1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八) 其它:
1.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五、 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一) 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二)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 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等】被曝光为失信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四) 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五)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六)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计划工期30天完成本标所有工作。
七、 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7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出售。招标文件接受网售方式。
(一) 网售
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本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3. 投标人详细地址(含邮政编码);
4. 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5. 招标文件购买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购买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可在投标时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二) 标书购买费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不接受现金),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