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名称:长河坝水电站
1.2 标的名称: 尾水检修平台及防坠落系统采购及安装
1.3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目前资金已落实
1.4 建设地点: 四川省康定县
1.5 工程简介:
长河坝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县境内,是大渡河干流规划调整的第10个梯级,电站上接猴子岩水电站,下接黄金坪水电站,坝址距成都公路里程为363km。长河坝水电站坝址以上流域面积为56648km2,占大渡河全流域的73.2%,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839m3/s。电站采用堤坝式开发,最大坝高240m,装机容量2600MW,单独运行时多年平均发电量108.3亿kW.h。水库正常蓄水位1690m,相应库容10.15亿m3;正常运用死水位1680m,极限死水位1650m;调节库容4.15亿m3,具有季调节能力,在正常运行时只进行日、周调节。工程的开发任务为发电,无其它综合利用要求。
枢纽由挡水、泄洪消能、引水发电等永久建筑物等组成。挡水建筑物采用砾石土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240m,坝顶高程1697.0m,坝顶长度497.94,坝顶宽度为16m。引水发电建筑物布置于左岸,厂房为地下式厂房,引水发电系统由电站进水口、压力管道、主副厂房、主变室、开关站、尾水调压室、尾水洞和尾水出口等建筑物组成。泄洪消能建筑物由三条泄洪洞和一条放空洞组成,均布置在右岸山体内。三条泄洪洞从左至右依次为深孔泄洪洞、1#开敞式泄洪洞和2#开敞式泄洪洞,三条洞平行布置,洞轴线水平间距60.0m,放空洞布置在2#开敞式泄洪洞右侧,轴线间距80.0m~115.0m。
长河坝水电站于2004年开始前期筹备工作;2010年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四川大渡河长河坝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0]2665号),同年10月实现大江截流;2016年10月开始下闸蓄水,11月通过环境保护部组织的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12月31日首台机组投产发电,现已有三台机组投产运营。
1.6 招标人:四川大唐国际甘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8 招标范围:本标的具体招标范围为尾水检修平台及防坠落系统设计、制造、包装、发运、运输和保险、交货、安装、验收、培训和技术资料等服务进行招标。供货清单详见技术文件。招标人可根据情况进行增减或取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电产品生产商或机电产品成套供货商(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并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1.2投标人的设备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0族或与之相当的质量认证。
2.1.3投标人应具备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设备成套供应和安装调试的能力。作为特种行业的产品(如安全防护装置)应有相关行业的产品认证和生产许可证。
2.1.4投标时,投标人应详细提供招标设备的品牌、制造厂家、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销售及使用证明等。
2.1.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招投标、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虚假投标、招投标纠纷、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法律纠纷和重大质量问题,且财务状况良好。
2.1.6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出具被代理厂家的有效授权书。
2.1.9 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2.1.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
2.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设备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2.3 其他要求:(无)。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4日~ 11月03日17:00,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