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西南17km处,电厂一、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4×300MW,分别于1991年1月和1997年4月建成并投产运行,三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600MW,于2009年4月建成并投产运行。本期为四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工程场地位于电厂预留的扩建场地,本期厂地在前期建设时已被整平。西北电力设计院承担本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业务。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的划分标准,本工程的重要性等级为一级,场地等级为二级(中等复杂场地),地基等级为二级(中等复杂地基),综合判定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
1.2 招标范围:
1)输煤系统#5栈桥空间钢桁架结构的制作、安装(包含与预埋件的连接),栈桥楼板施工(按照#5栈桥结构图一、三施工)。
2)#5输煤栈桥钢支撑柱X5-10、X5-11/12、X5-13号支柱的制作、安装(包含二次灌浆),按照 60-F1164S-T0636(四) 施工图进行施工。
3)#5栈桥封闭彩钢板的二次设计、供货、制作、安装施工。
4)栈桥内照明电线、监控线供货及敷设,栈桥内电线穿管及安装附件供货及安装,正常照明灯具、应急照明灯具、疏散及安全出口指示灯(所有灯具含光源及安装附件)供货及安装。
5)栈桥内常规消防设施的施工(见图60-F1164S-S0507输煤栈桥消防水管道及自喷水安装图)。
6)以上所有施工所需附件均包含在供货范围内。
1.3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暂定为2018年01月31日前完成施工。详见技术规范。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2.1.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或原建设部)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含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应具有相关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投标人五年内未发生工程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违约行为。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项目的现场实施。
(6)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情况,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的任意时间,查询期限为近三年,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7)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1.2 专项资格条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
1 |
输煤系统#5栈桥供货、安装及封闭工程
|
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至少具有1项600MW级及以上燃煤机组工程的输煤栈桥施工、安装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签字页复印件、验收证明及联系方式等)。 |
2.2其他要求:
(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投标人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 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4) 投标人不得处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有不良记录。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0月19日9:00起至2017年10月26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材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30元/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