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北海大道路口改造工程已由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北海大道交通组织及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北发改投[2017]1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海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北海大道路口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北海大道与广东路、北京路、四川路交叉口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对北海大道交广东路、北京路、四川路共三个交叉路口进行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进口道调头车道改造、交叉口导流岛改造、交通信号灯改造、辅道交通组织改造以及其他改造。 合同估算价:448.93万元 要求工期:45日历天,定额工期0日历天【备注: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9.11.1条规定,原则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应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超过的,必须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措施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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