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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安源电厂工业盐酸、工业碱、次氯酸钠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HNZB2017-10-03110(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安源电厂工业
招标编号:HNZB2017-10-03110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安源电厂工业盐酸、工业碱、次氯酸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华能安源电厂地处萍乡市芦溪县境内,位于县城西侧约3.5km处的柳江村,东侧距沪昆高速芦溪挂线约260m,东南距袁河约3km,南距320国道约1.8km,西距竹子塘南灰场直线距离约1.2km,北距沪昆铁路线约70m,铁路接轨于厂址西面泉江站,铁路专用线长度约3.7km。电厂装机容量2×660MW。 项目名称: 华能安源电厂工业盐酸、工业碱、次氯酸钠采购 招 标 人: 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实施地点:华能安源电厂 项目质量要求: 1.1酸碱品质参数 1.1.1工业盐酸,其品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国家标准GB320-2006《工业盐酸质量标准》技术指标的要求,如下表(%):  外观:工业用合成盐酸为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 1.2 工业用合成盐酸应符合表1一等品给出的指标要求。 表1 指标                % 项   目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总酸度(以HCl计)的质量分数 ≥ 31.0 铁(以Fe计)的质量分数 ≤ 0.002 0.008 0.01 灼烧残渣的质量分数 ≤ 0.05 0.10 0.15 游离氯(以Cl计)的质量分数 ≤ 0.004 0.008 0.01 砷的质量分数 ≤ 0.0001 硫酸盐(以计)的质量分数 ≤ 0.005 0.03 — 注:砷指标强制。 1.1.2工业氢氧化钠,其品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国家标准GB209-2006 《工业用氢氧化钠质量标准》技术指标Ⅱ一等品的要求,如下表: 表2 液体NaOH指标达式 % 项目 型号规格 IL—IT IL—DT IL— Ⅰ Ⅱ Ⅰ Ⅱ Ⅰ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氢氧化钠(以NaOH计)的质量分数 ≥ 45.0 30.0 42.0 30.0 45.0 42.0 碳酸钠(以Na2CO3计)的质量分数 ≤ 0.2 0.4 0.6 0.1 0.2 0.4 0.3 0.4 0.6 0.3 0.5 1.0 1.2 1.6 氯化钠(以NaCl计)的质量分数 ≤ 0.02 0.03 0.05 0.005 0.008 0.01 1.6 1.8 2.0 4.6 5.0 0.7 0.8 1.0 三氧化二铁(以Fe2O3计)的质量分数 ≤ 0.002 0.003 0.005 0.0006 0.0008 0.001 0.003 0.006 0.01 0.005 0.008 0.01 0.02 0.03 1.1.3工业次氯酸钠溶液,其品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国家标准GB19106-2013《次氯酸钠溶液》技术指标A的Ⅱ的要求,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为工业盐酸、工业碱、次氯酸钠 物资编码 品名 数量 100575556 液碱\≥32% 300吨 100016672 工业盐酸\31% 300000千克 100702864 杀菌灭藻剂\次氯酸钠\≥10% 300000千克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近五年内投标人应具有不低于三家年供工业盐酸、工业碱、次氯酸钠数量200吨及以上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截至时间2017年7月31日)。 3.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资信证明及财务报表。 4.投标人必须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最近1年内无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0.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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