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凉山州分公司2017年下半年维护整治蓄电池项目比选公告
2017-10-24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凉山州分公司2017年下半年维护整治蓄电池项目,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可前来参与比选申请。
1、比选范围:
1.1 比选内容: 本项目预估投资金额为55万元(含税) 。
1.1.1 实施地域:凉山州行政区域内;
1.1.2 计划工期:按照业主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具体项目业主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1.1.3 质量要求:满足设计文件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及比���人内部规范要求;
1.2 中选原则:选择3家中选单位(按排名由高到低地域及份额分配),每个中选对应的份额及区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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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排名 |
份额 |
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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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51% |
西昌、甘洛、越西、冕宁、喜德、金阳、宁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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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28% |
雷波、美姑、布拖、昭觉、普格、盐源、木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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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21% |
会理、会东、德昌 |
本项目推荐综合排名前 4 名为中选候选人,确定综合排名前 3 名为中选人,若综合排名前3 名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有),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所有中选候选人均放弃中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中选条件,比选人将重新比选、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或取消本项目采购。
1.4 比选结果有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或份额用完为止(以到达时间在先者为准)。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比选申请限价(最高限价为报价折扣100%,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报价高于最高比选申请限价的,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
2.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每个县市应配置1名专职人员,每个县市配置的所有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涉及登高作业的人员还需持有登高证。所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项目人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不得重复且为本单位人员,专职安全员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需提供主要项目人员6个月社保证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5年或2016年有审计报告的会计报表。
(7)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于2017年 10 月 24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7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