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盐城市高速与高架入口交通指示诱导屏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城投智能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城投智能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盐城市高速与高架入口交通指示诱导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盐城市高速与高架入口交通指示诱导屏项目。 2.2招标规模及范围:显示屏面积约589.824m2,共30套;盐城市高速与高架入口交通指示诱导显示屏及各类主辅材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前售后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或服务地点:盐城市高速与高架入口。 2.4交货期或工期: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前等相关伴随服务,并满足招标人对总体进度的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且必须通过第三方检测。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书、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7其他:本项目招标人将对LED显示屏的生产、供货及安装进行全过程监督,坚决抵制以假乱真、贴牌现象的发生。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在LED显示屏发货前必须通知甲方至生产工厂验收货物后方可发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3.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LED显示屏设备生产厂商。 3.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3.6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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