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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区绿化及外围环境提升工程(土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关于景区绿化及外围环境提升工程(土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新安县千唐志斋

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关于景区绿化及外围环境提升工程(土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千唐志斋景区绿化及外围环境提升工程(土建) 2.2 政采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10-266】 2.3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288号 2.4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内的内容及招标文件为准 2.5 建设地点:新安县境内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7 资金来源及最高预算限价金额:财政资金1171838.50元 2.8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 安全目标:无重伤、死亡事故 2.11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含)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2016年07月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证明、社保网站打印的网页版、社保网络查询途径、社保部门电话);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职称证书,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及缴纳的2016年07月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社保局出具的证明、社保网站打印的网页版、社保网络查询途径、社保部门电话);拟派入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2016年07月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由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证明、社保网站打印的网页版、社保网络查询途径、社保部门电话); 3.4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5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2016年07月以来连续一年及以上由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证明、社保网站打印的网页版、社保网络查询途径、社保部门电话)。 3.6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须出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8、本次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上午9:00----2017年10月31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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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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