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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歌路等4条段海绵城市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朝歌路等4条段海绵城市道路工程监理已由申字2017-21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管理处,该

朝歌路等4条段海绵城市道路工程监理已由申字2017-21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管理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朝歌路等4条段海绵城市道路工程监理; 2.5招标范围: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2.6 监理服务周期: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7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朝歌路 ;二标段:湘江路 ;三标段:黄河路 ;四标段:兴鹤大街。 2.8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 3.3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类似业绩指的是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3.4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包含公告发出之日)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以及相关黑名单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为准,如无失信被执行以及相关黑名单情况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将取消中标资格);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同一个投标单位同时可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拟投入管理人员可以重复投标,只能按照标段的先后顺序中1个标段。如果前1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面的标段将不再参与评审,以此类推(评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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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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