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AB20171025284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鞍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管理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鞍钢股份炼焦总厂二炼焦7#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烟气在线系统、氨气分析仪招标公告
对其 鞍钢股份炼焦总厂二炼焦7#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烟气在线系统、氨气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710252844
2、项目名称:鞍钢股份炼焦总厂二炼焦7#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烟气在线系统、氨气分析仪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内容:烟气在线检测系统,详细参数见技术协议
3.2、项目要求
3.2.1、项目明细如下:
|
序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烟气在线检测系统,详细参数见技术协议 |
4 |
套 |
|
2 |
氨气分析仪,详细参数见技术协议 |
1 |
套 |
3.2.2、本次招标必须按报价明细表项目全部报价,报价不全者视为废标。
3.2.3、投标报价为:含税
3.2.4、供货要求主要描述:
产品的性能、参数、供货范围、制造标准、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相关要求必须满足相应项目技术要求。
3.2.5、交货时间:2017年11月15日
3.2.6、交货地:
3.2.7、付款方式描述:具体付款方式,详见商务附件。
3.2.10、 中标原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2.11、注意事项
不能满足本招标说明事项的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
4.2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 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2.2资质文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
4.2.3质量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环境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非强制要求)认证证书。
4.2.4体现投标人整体实力和突出专长的企业简介,包括规模、设备及人员状况等。
4.2.5要求报名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后扫描件由受理单位留存。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及现场评价方式确定投标人。报名供应商通过资质材料评审及现场评价合格后,方可参与评标。
6.潜在投标人报名的规定
6.1报名时间2017-10-25 13:54:30至2017-10-25 13:5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