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丰县拉拉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经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编号2017-21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东丰县拉拉河镇人民政府箱式变压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丰县拉拉河镇人民政府箱式变压器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LBTZBF2017--CG26 三、采 购人名 称:东丰县拉拉河镇人民政府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箱式变压器1台(具体货物清单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报价须包括配送、维护、税金、更换等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等。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 35万元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供货地址:采购方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6-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要求投标单位须是具备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审合格)、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6-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并将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报名时须提供。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4、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8-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间同发售文件时间,节假日除外)。 8-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报名)、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非三证合一需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相应投标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二套。(招标文件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9-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10:00 9-2、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10:0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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